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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4-28 09:48:01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结合北京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北京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教学是高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优化结构,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注重创新;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原则,始终坚持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生命线。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优化教育结构、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满足首都特殊的城市功能定位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北京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北京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目标

2、通过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使北京高等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方面能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使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取得突破,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结合更加紧密;高等学校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保持北京高等教育在全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引领地位,率先实现北京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北京高等学校在参与实施首都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为北京和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内容

(一)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建设

3、特色专业建设。根据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坚持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扶持优势和特色学科”的精神,明确北京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统筹学校的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重点培育和改造一批具有一定办学基础、未来若干年具备建设成为北京市特色专业条件的本科专业,提升北京高校专业发展质量,提高首都社会对市属高等教育的满意度和认同度。“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400个左右的北京市级特色专业点,以及80个左右的市属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4、新办专业与紧缺专业建设。适应北京市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要求,促进市属高校开展相关紧缺本科专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新设置专业的建设与管理,使市属高校更好地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左右的市属高校面向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的紧缺专业点,以及100个左右的市属高校新办专业建设点。

5、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将高等学校的专业教育与职业规划教育有机结合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提高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水平、完善和规范就业服务;促进学校间互相学习、互相交流、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使就业工作向着更加“科学、系统、纵深”的方向发展,提高北京地区高校整体就业工作水平。“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30个左右的示范性就业中心。

(二)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6、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认真研究并实践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十一五”期间,拟设立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100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120项左右。

7、课程与图书资源建设。以市级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带动高等学校的课程建设工作,形成国家级、市级、校级三级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体系,引导和推动高校从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基础要素出发,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全面带动北京高等学校的课程建设水平。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北京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十一五”期间,拟建设1000门左右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设立2000项左右的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评审1000项左右的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立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8、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和支持北京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改革,推进以学院路教学共同体为代表的多校合作协同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积极引进国外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不断加大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力度,鼓励通过校际交换学生等方式,派遣大学生到国外大学选修课程和学习交流,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十一五”期间,建设50个左右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

9.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建设。要把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实现课程的有机结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广大教师和学生的自觉追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左右的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10、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进北京高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建设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大力提升实验教学的硬件和软件条件,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范例。引导并支持北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与高等学校开展全面合作,共同建设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使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与企业、研究院所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北京高校搭建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促进高等学校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200个左右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左右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11、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培养。积极推动大学生参与校外学习、创新和实践,通过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参与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实验和开展创业实践等活动,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开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和潜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开展4000项左右的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在继续开展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的基础上,全力支持10项左右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搭建展示平台。

(四)优秀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12、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的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十一五”期间,拟建设400个左右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市级优秀教学团队。

13、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坚持教授上讲台,保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任职和上岗的基本要求;要像重视学科带头人一样重视教学带头人的培养,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启发式教学,不断取得高水平的教学改革成果,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十一五”期间,拟评选400名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4、市属高等学校校外名师讲学计划。充分利用北京高等教育的资源优势,从国内外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聘请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作为讲座教授,聘任他们到市属高等学校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或开设讲座,为市属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增添动力,促进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十一五”期间,面向市属高校设立50个左右的校外名师讲学资助点。

(五)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15、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建设。高等学校要始终坚持教学质量的永恒主题,坚持把教学管理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管理制度和机制,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十一五”期间,将设立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小组,研究制定新形式下北京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点;加大对教学管理队伍的培训力度,评选表彰北京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继续做好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16、高等学校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设。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完善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拟建立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调研和检查制度,聘请教学和管理专家对高等学校的教学状况进行检查督导;坚持北京高等教育质量年报制度,编辑出版《北京高等教育质量年报》。

17、高等学校的教学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新要求,继续开展并不断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定期评估制度。“十一五”期间,将研制和建设北京高等学校教学状态数据系统,加强对北京高等学校教学状态的宏观监控;建立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学评估秘书处,不断完善市属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预评估制度和评估整改定期检查制度。

四、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经费与政策保障

18、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同支持。市财政局、市教委将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联合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学校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9、北京市政府将逐步加大共建经费的支持力度。本着发展“首都高等教育”的观念,坚持资源统筹的原则,共建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在京高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一系列共建项目。为进一步推动市属高校与中央在京高校的紧密结合,同时促进中央在京高校更好地为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市政府将进一步增加共建经费的支持力度,使共建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20、加强对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组成的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协调小组组长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市委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市教委领导担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工程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21、各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根据质量工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本着效益优先的原则,依据所承担项目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确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效果。

22、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办公室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考评,并根据检查、审计、评估的结果,对有关高等学校的项目和资金提出调整建议。建设项目完成后,办公室将组织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3、要充分发挥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作为对高等学校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更好地促进北京高等学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工作的开展,率先实现北京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附件:

北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协调小组与工作小组名单

一、协调小组

 长:朱善璐  孙安民

 员:刘利民  吴世雄

二、工作小组

 任:刘利民  北京市教委主任

副主任:郭广生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

吴素芳  北京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员:韩   北京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陈兴涛  北京市教委财务处处长

徐宝力  北京市教委高教处处长

叶茂林  北京市教委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

三、办公室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